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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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6月26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民警联合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利用各乡镇召开村民知情大会的时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带进乡村,让交通安全宣传走进生活、贴近百姓。
活动中,民警结合夏季群众出行特点,通过面对面“拉家常”方式,向村民讲解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同时,结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如何规避事故发生的注意事项,叮嘱大家无论是步行、骑车、乘车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并呼吁村民要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分享给身边人,争取做到“教育一人,受教一片”的宣传效果。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这些交通安全知识必须了解:
不超员超速:车辆超员超速会导致操作稳定性下降,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不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则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则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客货混装: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农村道路勿占用:在公路上晒粮不仅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还给道路交通和自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严禁超员超载:车辆超员后,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并严重影响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使车辆出现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骑摩托车要戴头盔: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合适的头盔。(记者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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