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回复监管函:公司相关会计核算未发生大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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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首开股份表示,公司业绩预告基于各子公司2022年12月末未审报表编制,与最终经各级公司财务部门内部稽核后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异。除年报审议将业绩预告时认定为2022年当期损益的-4.59亿元更正为以前年度损益外,业绩预告与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偏差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偏差9%。
首开股份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4.61亿元,与业绩预告较优值-10亿元差异5.39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2.69亿元,与业绩预告较优值-30亿元差异7.31亿元。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于年报审计过程中将业绩预告时认定为2022年当期损益的-4.59亿元更正为以前年度损益。除此之外,公司相关会计核算未发生大幅变化。
另外,首开股份于2023年1月31日公告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于2023年2月18日就上交所发来的业绩预告监管工作函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基于2022年12月31日未审报表数据进行的回复。
首开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年报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时,管理层经认真讨论分析,认为九珑岸项目虽已于2021年计提3.99亿元跌价准备,但从2022年9月开盘后实际销售情况来看,存在2021年末对该项目跌价估计不足的情况,故于2022年报对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追溯调整至2021年末。另一合联营企业期初数调整影响0.54亿元一并调整。
按照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如预计本期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情况,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首开股份董事会及监事会在2023年4月27日确认相关调整情况后,于2023年4月28日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公告了公司2022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及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按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相关调整情况,说明了具体差异内容、造成差异的原因及影响。公司除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导致与业绩预告数据发生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前后较大差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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